申請各類文件因各院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不同,費用有所差異,請依您所在院區做查詢)
※依據衛福部衛署醫字第0930217501號函示之規定,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本之時限,以3~14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。
申請文件下載
文件申請程序說明
申請診斷證明
1.若您為住院病患,請於出院前向護理站申請辦理,每份診斷證明150元,第二份起加收30元,在您出院時當天交付。
2.若出院後始申請,需至門診櫃台辦理(須收病歷複製基本費50元)。
3.申請診斷書,請攜帶患者身份證明文件(正本),如非本人,請填妥委託書並攜帶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至櫃檯填寫申請單,掛原看診醫師開立您所需之診斷書資料。
4.工作天數:可於當天領取(最遲不超過3天)。
申請出院病歷摘要(每份200元)
1.若您為住院病患,請向護理站申請辦理,每份診斷書200元,在您出院時當天交付。
2.若出院後始申請,需至門診櫃台辦理(須收病歷複製基本費50元)。
3.工作天數:7天。
※需加收病歷複製費100元 跨院申請需加收行政費200元
申請病歷影印
1.若您為住院病患,請向護理站申請辦理,每張5元,在您出院時當天交付。
2.若出院後始申請,需至門診櫃台辦理(須收病歷複製基本費50元)。
3.請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(正本),如非本人申請,請檢附委託人之委託書、身份證明文件及受託者之身份證明文件(正本)。
4.工作天數:2天。
5.保險公司:提具被保險人同意書不能視為委託同意書,需發函本院方可查卷。
跨院申請需加收行政費200元
申請病歷資料影印
1.應備妥申請人及病患之身份證正本,請向護理站辦理手續。
2.第一份至第四份50元,第五份起每份20元。
3.工作天數:可於當天領取(最遲不超過3天)。
申請死亡證明
1.應備妥申請人及病患之身份證正本,請向護理站辦理手續。
2.第一份至第四份50元,第五份起每份20元。
3.工作天數:可於當天領取(最遲不超過3天)。
申請各種檢查報告資料
1.單純申請者:請向放射科申請。
(1)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放射科提出申請單。
(2)再至批價櫃檯繳費。
(3)持收據至放射科領取。
2.門診申請者:於醫師診察時,請向醫師提出說明申請用途,於就醫時一併完成申請,再至批價櫃檯繳費後持收據至放射科領取。
3.工作天數:可於當天領取(最遲不超過3天) 。